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岐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岐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装路段设置监控、交通灯、交通设施及路标线施划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岐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装路段设置监控、交通灯、交通设施及路标线施划工程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ZGJ-CGCS2020002
三、采购人名称: 岐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岐山县凤鸣镇朝阳路东段
联系人:岐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办
电话:0917-821222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海棠风中心1101室
联系人:薛工
电话:0917-3328896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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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岐山县虢枣路与岐蔡线十字路段设置监控设施建设 | 1 | 项 | 1900000.00 | 在虢枣路与岐蔡路十字路口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在虢枣路全段区间安装测速设施3处 项目用途:项目自用 | |
2 | 岐山县蔡家坡和马江路口交通灯安装 | 1 | 项 | 950000.00 | 在G310与汉德路十字、站前大道与轩德路十字、G310与轩德路丁字路口、南环路与轩德路4处安装交通信号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在岐蔡路与虢枣路(马江路口)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1套 项目用途:项目自用 | |
3 | 岐山县虢枣路交通设施及两条路标线施划工程 | 1 | 项 | 230000.00 | 虢枣路支路口安装黄闪灯2套、减速带185m、标志牌35面,县城岐伯路、凤鸣路施划道路标线1752m2 项目用途:项目自用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且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2019年6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19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期至开标时间内);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3-23 09:00:00至2020-03-2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海棠风尚中心1101室
3、文件售价:
序号 | 标项编号 | 标项名称 | 标书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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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ZGJ-CGGK2020002-Ⅰ标 | 岐山县虢枣路与岐蔡线十字路段设置监控设施建设 | 300.00 |
2 | HZGJ-CGGK2020002-Ⅱ标 | 岐山县蔡家坡和马江路口交通灯安装 | 300.00 |
3 | HZGJ-CGGK2020002-Ⅲ标 | 岐山县虢枣路交通设施及两条路标线施划工程 | 300.00 |
注: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要求,为最大限度控制疫情,购买磋商文件时可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红章的扫描件(文字及公章需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方式)上传至代理机构邮箱(QQ:2863715798)并致电代理机构确认。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后填写报名资料,磋商文件费用缴纳至代理机构账户,开户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账号:8060 2140 1421 0082 30,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支行,并注明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费。代理机构在收到转账凭证后统一发布电子版磋商文件。投标时每个投标单位仅限一名代表参加,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情况如需推迟或有关变更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相关更正公告。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13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海棠风尚中心14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4-13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海棠风尚中心14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328896
2、开户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支行
4、账 号:8060 2140 1421 0082 30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