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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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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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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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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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一标段
(JL-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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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建设1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774万吨/年。码头占用岸线454m,码头平台长454m,宽45m,平台顶高程5.00m,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15.40m;沿码头方向共布置3座引桥,引桥均长63m。本项目主要货种包括非金属矿石、煤炭、矿建材料、石油焦、铜精矿、其他等散杂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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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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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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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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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完成过至少一个水运工程监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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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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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三年度(2020~2022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企业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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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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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www.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书面承诺);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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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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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监理工程师(1人):(1)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或者住建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1)需持有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2)具有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环境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3)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工专业监理工程师:(1)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行业监理工程师或者住建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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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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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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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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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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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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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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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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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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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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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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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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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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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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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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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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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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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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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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