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医院新区智能轨道小车物流系统
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桐城市人民医院新区智能轨道小车物流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TCCG( 2019)249 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9日
开标日期:2020年4月3日09时整
中标供应商名称:国药控股美太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16幢四层
中标金额:16980000.00元
投标人业绩:
1. 阜阳市人民医院城南新区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运输系统采购(2015年1月)
2. 苏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平江新院医用物流系统设备(2014年9月)
3. 苏州科技城医院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2015年2月)
4. 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新院建设工程轨道物流传输系统(2017年1月)
5. 临胊县人民医院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2015年6月)
6. 济南市儿童医院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采购及安装(2014年12月)
7. 嵊州市新医院(市人民医院易地迁建)项目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采购及安装(2014年6月)
8. 杭州市中医院丁桥分院物流传输系统采购(2017年7月)
9. 台州市妇幼保健院轨道物流传输系统采购及安装(2017年10月)
10. 深圳市新安医院项目物流小车传输系统设备采购和安装(2014年1月)
11. 深圳市新明医院项目物流小车传输系统设备采购和安装(2015年11月)
12. 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新区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采购及安装(2014年5月)
13.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轨道物流系统采购(2015年3月)
投标品牌业绩:
1. 阜阳市人民医院城南新区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运输系统采购(2015年1月)
2. 苏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平江新院医用物流系统设备(2014年9月)
3. 苏州科技城医院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2015年2月)
4.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2015年9月)
5. 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新院建设工程轨道物流传输系统(2017年1月)
6. 临胊县人民医院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2015年6月)
7.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轨道物流系统采购(2015年3月)
8. 西南医疗健康中心新院区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2017年11月)
9. 济南市儿童医院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采购及安装(2014年12月)
10.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物流系统(2016年9月)
11.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采购及安装(2014年9月)
12. 高唐县人民医院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2017年3月)
13. 淄博市中心医院智能化轨道物流传输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2018年6月)
售后服务合同业绩:
1. 天津市天津医院智能化小车物流传输系统维保服务(2019年8月)
2. 苏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智能化小车物流传输系统维保服务(2019年6月)
3.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维保服务(2019年8月)
4. 苏州科技城医院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维保服务(2019年10月)
5.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系统维护保养(2019年6月)
6. 嵊州市人民医院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维保服务(2019年6月)
7. 滨江院区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系统维保服务(2019年5月)
8.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系统维保服务(2019年10月)
9.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物流小车维保服务(2019年1月)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桐城市人民医院新区智能轨道小车物流系统采购、Warrenwell/苏州、TELESYSH235、1套、16980000.00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贤成(组长)、朱军、章淑芳、王艳、胡丹、刘善广、汪庆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
地址:桐城市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15357357336
招标机构名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桐城市文昌大道政务中心三楼
项目负责人:叶峰 联系电话:0556-6699170
代理公司: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1号省科技创业服务中心718室
项目负责人:杨工 联系电话:15855191858
公告期限: 2020 年 4 月 8 日至 2020 年 4月9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535735733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桐城市财政局采购科(联系电话:0556-6124800)或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联系电话:0556-6699165)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