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城区新增启用
3组智能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结合辖区县城区道路实际通行情况,决定新增启用3组智能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3组智能交通违法抓拍设备
(一)具体点位
1、金承路绥阳县实验一小路段;
2、育红小学门前路段
3、乐天小区路口处路段
(二)抓拍违法
对机动车违法停车、不按导向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进行处罚。
上述设备自2022年11月28日零时起启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按照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文明行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绥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1月21日
交通安全
守交通安全,
树文明新风。
监制:杨富贵 审核:杨攀杰
校正:喻红碧 编辑:王 会
【来源:绥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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