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制改革和新三板挂牌资产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革和新三板挂牌资产评估机构,已由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革和新三板挂牌资产评估机构
2.2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新三板挂牌完成之日止。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革和新三板挂牌资产评估机构,共分为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52号文完成证券服务机构备案。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7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为新三板挂牌成功或上市首发成功提供资产评估机构服务的业绩。
3.1.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1.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拟投入其他人员不少于2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家投标人报名投标。
3.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提供营业执照、备案资格的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0月21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