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农安县交通管理大队电子警察项目已由农安县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项目编号:[20171122]-0209)批准招标,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农安县交通管理大队电子警察项目。
2.2招标内容:设备采购及安装、运行、维护(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全部内容)。
2.3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成。2.4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2.5项目总投资:236.2389万元2.6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符合招投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合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包括公司、企业法人)在有效期内,如有不良记录或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检察机关在投标期间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4楼5A12室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农安县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31-832438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贺
联系电话:0431-85370365
监督部门: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