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慧+交管”大数据应用支撑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ZN2020-01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碧仪
项目联系电话:0756-289776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3月1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20年03月2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慧+交管”大数据应用支撑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003/t20200319_14033084.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慧+交管”大数据应用支撑平台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ZHZN2020-018]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慧+交管”大数据应用支撑平台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ZN2020-018,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200306]-16987号)于2020年3月19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因故更正,具体通知如下:
一、更正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补充以下内容:
电信运营商IDC机房3台机柜租赁,租赁时长:1年。相关租赁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2、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商务指标投标人实力(第15页):
原文件 |
变更为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同时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提供社保证明原件查验(原件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未提供原件的不计分。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同时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因疫情期间相关政策无法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则可提供“(1)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10月-2020年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2020年3月份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说明(格式自拟)及相关政策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官网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两点同时满足方可视为提供有效社保证明。 评标现场提供社保证明原件查验(原件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未提供原件的不计分。 |
二、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陈康华 联系电话:0756-8641713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30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碧仪 联系电话:0756-2897761
传真:0756-2897791 邮编:519000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42号农行商业大厦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