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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采购中标公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0-04-27 14:41:33

安庆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CG-AQ-2020-032  AQZB-2019-079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2日

开标日期:2020年4月2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2号楼

中标金额:980000.00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安庆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规格型号:无、数量:1项、单价:980000.00元、服务要求:安庆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安庆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安庆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纲要编制。

评审委员会名单:杨双应、张俊丽、刘伟松、王伟、高荣根

 

采购人名称:安庆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庆市东部新城写字楼主楼B3003市交通局建设管理科

联系人:牛奕

联系方式:0556-5512129

招标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部(二) 

项目负责人:唐娟           联系电话:0556-5991160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26日至2020年04月27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提交电子邮箱:610385163@qq.com,联系电话:0556-599116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56-528898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一)投标人业绩:

1.京津翼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研究;

2.粤港澳大湾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研究;

3.依托长江建设中国经济升级版支撑带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研究;

4.“十三五”期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战略重点及对策研究;

5.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修编研究;

6.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研究。

(二)项目负责人业绩:

1.京津翼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研究;

2.粤港澳大湾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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